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,优化队伍结构,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校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2021年下学期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2人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;
(二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计划及要求
此次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2人,招聘岗位、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一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5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6.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应聘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4.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;
5.法律、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四、报名
(一)报名方式
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,应聘者如实填写《2021年下学期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》,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: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。
(二)报名时间
2021年9月8日上午9:00-2021年9月9日下午16:00
(三)报名地点
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810室(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79号)。
四、资格审查
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五、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、结构化面试和特长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
(一)笔试
两个岗位均需参加笔试,笔试内容为:高等教育学、高等教育心理学、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等高校教师应知应会知识。
(二)结构化面试
两个岗位均需参加结构化面试,主要考核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、心理承受能力和在教育过程中运用教育理论分析问题、研判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(三)特长测试
辅导员岗位需要进行特长测试,特长测试采取参与篮球竞赛的形式进行。特长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篮球基本功、团队配合等能力。
六、成绩合成及合格分数线
辅导员岗位: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30%+结构化面试成绩×30%+特长测试成绩×40%
管理干事: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结构化面试成绩×60%。
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,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字。综合成绩相同的,辅导员岗位按特长测试成绩高的排前;管理干事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前。
辅导员岗位设置特长测试合格分数线,分数线为70分。得分低于70分者,则不进入体检、考察环节。
管理干事岗位设置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,分数线为70分。得分低于70分者,则不进入体检、考察环节。
七、体检与考察
(一)体检
1、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,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。
2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
3、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,视为放弃体检。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(二)考察
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体检、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,不予聘用。对空缺名额不予递补。
八、公示与聘用
(一)考察合格者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(二)公示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(三)聘用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,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享受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九、招聘服务咨询电话
(一)招聘单位电话:
0731-22111070 刘老师 陈老师
(二)举报监督电话:0731-22111055
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