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,优化队伍结构,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校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2020年我校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6人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此次招聘计划共6人,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一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二)应聘人员还须具备岗位其它条件,详见附件一。
(三)不得报考的情形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、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3、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4、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;
5、法律、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三、报名
(一)报名方式
采取网络报名方式,应聘者登陆我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(http://218.75.208.237:7001/ppygzz/control/ppzplogin)报名,如实填写《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报名表》,并以扫描件方式提供以下材料: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材料,扫描件汇总后以PDF格式上传。
(二)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17时止。
(三)现场确认
现场确认时间:2020年10月13日(上午8:30-12:00;下午2:30-17:00)
现场确认地点: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79号,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楼810室。
现场确认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和1张近期2寸正面红底照片(后面备注姓名)。
四、资格审查
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五、考试
(一)开考比例
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:1。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,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、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。
(二)笔试
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,笔试内容为:高等教育学、高等教育心理学、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等高校教师应知应会知识。
(三)基本技能测试
所有岗位均需参加基本技能测试,基本技能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。基本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、心理承受能力和在教育过程中运用教育理论分析问题、研判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六、成绩合成及合格分数线
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基本技能测试成绩×60%
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,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字。综合成绩相同的,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。
设置基本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,分数线为70分。得分低于70分者,则不进入体检、考察环节。
七、体检与考察
(一)体检
1、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,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。
2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
3、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,视为放弃体检。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(二)考察
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,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体检、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,不予聘用。对空缺名额不予递补。
八、公示与聘用
(一)考察合格者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。
(二)公示。对拟聘用人员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三)聘用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,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(试用期为6个月),享受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九、招聘服务咨询电话
(一)招聘单位电话:
0731-22111070 刘老师 陈老师
(二)举报监督电话:0731-22221114
附件
1、2020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计划及岗位条件
2、2020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辅导员报名表
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
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